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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发展的历史沿革

 

    我校的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工作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有20多个春秋,在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设置和教材编写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师资队伍由弱变强,教师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日趋合理

 

    我校早在1984年即组建了知识产权教研室,当时的主讲教师4人。延至90年代中后期,知识产权法学教师队伍得到一定程度的壮大,共有6位教师从事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工作。到目前为止,我校知识产权教研室共有教师14人,这是当前国内高校中从事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教师规模最大的教研室之一。2005年4月,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知识产权法学教学的需要,我校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这也是中南地区高校中成立的第一家知识产权学院。

 

    发展至今,我校知识产权法学教师队伍具有合理的职称、学历、年龄、学缘和知识结构。在职称结构方面,14名知识产权法学教师中,教授4人,副教授5人,讲师2人,助教3人,其中高级职称者达到了64%;在学历结构方面,14名知识产权法学教师中,法学博士5人,管理学博士1人,在读博士5人,硕士3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比例达到100%;在年龄结构方面, 30—49岁的教师10人,30岁以下和50岁以上的教师各为2人。在学缘结构方面看,近60%的教师有多个高校学习的经历,教师学缘结构良好。从知识结构来看,既有法学背景的教授,也有工学、管理学、数学等学科背景的教师,既有教师在国内获得学位,又有归国博士,同时70%以上的教师到境外参加过学术交流和国际会议,或出国进修、学习。

 

(二)课程设置从单一到多元,课程设计更具针对性和更加多层次化

 

    我校早在1986年即开设知识产权法学课程,当时主要针对本科生,课程名称为“知识产权法学”。此后本科生的知识产权法学课程设置开始出现变化,截止2004年,本科生必修或者可以选修的知识产权法学课程包括: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知识产权概论等。在我校相继获得民商法硕士点和博士点以后,知识产权教研室依托民商法硕、博学位点,共招收了16届硕士研究生和5届博士研究生。知识产权教研室为民商法、经济法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开设了“知识产权专题”,为其他法学学科以及交叉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开设了“知识产权法”,为博士研究生开设了“知识产权前沿问题研究”。此外还为法律硕士、自考生、专科生开设了“知识产权法”。在近3年各学期的教学评价中,知识产权法学任课教师平均得分均达到90分以上,不少教师每学期各课堂的得分在95分以上。

 

    除了搞好课堂教学以外,我们还十分注重教学改革和创新,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方面不断探索,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尝试了诊所式教育、操纵式教学、参与式教学、案例教学、实践性教学、多媒体教学、双语教学等教学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三)教材编写起步早、数量多、质量高,编写的教材被广泛采用

 

    1986年,吴汉东教授与闵峰教授编写了《知识产权法概论》,该书是国内最早以“知识产权法”命名并系统论述知识产权的著作之一,并于次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获司法部优秀教材奖和湖北省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其后,我校在编写知识产权法学科教材方面取得了越来越多的突破,并呈现出层次多样,适用面广,使用量大的态势。

 

    在普通高校知识产权教材编写方面:1991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由吴汉东教授主编的《知识产权法》,该书成为许多政法院校和法学院系的教科书;同年,吴汉东教授还编著《工业产权的理论与实践》,专门论述了工业产权的法律问题。2000年北京大学出版吴汉东教授主编的《知识产权法学》,该书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之一,并在2002年和2005年推出第二版和第三版。2004年,吴汉东教授主编的《知识产权法》作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为法律出版社出版,该书荟萃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著名学者,遵照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编写而成,是当前中国国内最有影响的知识产权法教科书之一,被许多高等学校选作为本科生的通用教材。此外,2003年,曹新明教授主编的《知识产权法学》,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共同出版,该书是21世纪法学创新系列教材之一;曹新明教授于同年主编的《知识产权法学》,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该书是21世纪高等教育法学教材,并被西部地区十多所高校作为本科生指定教材。

 

    在法官培训教材方面:1998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吴汉东教授主编的《知识产权法》,该书在2002年和2004年两次修订再版,成为司法部统编的高等政法院校主干课程教材之一,并被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培训教材。

 

    在自考和党校教材编写方面: 2000年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指定,吴汉东、刘剑文和曹新明合作撰写的《知识产权法》作为“全国自学考试教材”,该教材于2003年再版。与此同时,为配合自学考试的教学,吴汉东、曹新明、胡开忠等还编写了《知识产权自学指导与题解》、《知识产权同步练习册》和《知识产权辅导书》等三本配套辅导书籍。此外,受中央党校委托,吴汉东教授还主编了全国党校系统的专业教材《知识产权法》。

在研究生教材的编写方面:2005年,由吴汉东教授、胡开忠副教授、董炳和教授和张今教授共同完成的《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是“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21世纪法学研究生参考书系列之

一,共计91万字。

 

    在公共课教材编写方面:目前吴汉东教授已接受委托,组织国内知名知识产权学者编写全国高等学校公共课(非法律专业)教材,该教材的编写必将有助于在非法律专业本科生中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并通过突破现有的知识产权教材编写体例,探索适于非法律专业学生学习知识产权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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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建设规划

 

(一)目标

 

    以培养符合时代需要的高级知识产权人才为中心,以现代教育技术为支撑,以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为基点,以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为目标,在现有基础上将知识产权法学课程建设成为一流的精品课程,具体目标如下:

1、注重教学改革和研究,加强教育资源的信息化,实现教育理念、教育方式的现代化。

2、建设高质量的精品课程,形成五个“一流”,即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教学内容、一流的教学理念、一流的教学教材以及一流的教学效果。

3、充分利用网络空间与网络技术,开发知识产权法学教学资源,实现教学资源共享,全面提高知识产权法学教学质量。

 

(二)步骤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步骤:

第一,进行调查研究,初步了解本学科课程建设基本状况,以确定本课程的建设标杆。

第二,认真分析本课程所具有的优势,正视本课程存在的不足,以便准确定位。

第三,制订课程建设的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

 

(1)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与研究计划。5—10年内立项并完成以下项目的研究:教学案例库的建设;网络资源的开发与推广应用;课程及专业网站的建立与维护;相关软件的开发与应用;开发《知识产权法学》的音像案例片。

 

(2)课程内容的更新计划。关注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新动向;注重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现代化、一体化、法典化、战略化与本土化,使本课程的教学内容紧跟此“六化”趋势,逐年更新。

 

(3)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计划。多媒体手段运用率已达100%;实践教学法的进一步实施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教学设备和设施的配套方案。

 

(4)教材的更新及立体化教材的网络化推进计划。教材2—3年更新一次,在“十五”规划教材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教材的网络化;争取申报“十一五”规划教材并使之立体化和“精品课程”教材立项。

 

(5)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密切重视课程负责人及骨干教师的培养,确保本课程师资梯队达到优秀层次;做好师资培养、引进工作,使其年龄、学历、学缘、学科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教师素养,使我们的教学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6)监督与激励计划。制定并完善每学期学生评教、同行听课交流、专家评教制度和激励措施。

 

(7)网络资源建设和共享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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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课程资源上网计划

 

1、知识产权法学教学网将依托我校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网站,并对其进行维护与更新。

2、进一步充实知识产权案例库,争取能够将最新的、最权威的案例收入其中(2006-2007)。

3、网上信息资源库的设计、建立与维护(2005-2008)。

 

已上网资料:

 

1、教师风采:介绍主讲教师等任课老师的基本情况、教学情况和教研情况,便于学生进一步了解任课老师和选课;

 

课程学习:包括课程导航(课程介绍、教学大纲、参考文献等部分),使学生对知识产权法学课程的内容、教学的目的、方法及手段等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以及教学课件、重要概念、重点难点、自测题、复习思考等部分,便于学生课前预习以及课后复习;

案例精选:按照知识产权法学各个章节,精选了一些案例,并且不断更新,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学以致用;

 

学习交流:包括教学研究和理论探索两个部分,介绍了教学内容组织方式、实践教学设计思路等,方便老师之间进行教学方法、手段等方面的交流;任课教师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和在研项目及知识产权前沿问题,方便师生进行学术交流和理论探讨;

知识产权论坛(BBS):包括知识产权前沿、课程内容、答疑教室、教学反馈等专题,便于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相关问题的讨论和交流;

 

2、主讲教师现场教学录像

 

吴汉东教授

曹新明教授

朱雪忠教授

黄玉烨副教授

 

三、教学改革

知识产权法学除了具备传统法学的一般特点之外,又兼具多学科知识背景、学科体系扩展更新迅速以及国际化、现代化程度高的特点。针对知识产权法学的这些学科特点,我们在教学过程中运用了多种教学方法与手段。

 

(一)操纵式与参与式结合教学法

 

1、操纵式教学

即以教师为主体,编制教学大纲与教案,建构完善的学科体系,将学科基本原理、最新的理论沿展与立法成果包容其中,使学生能够把握本门学科的概貌与原理。此之谓师傅领进门。

 

2、参与式教学

即以学生为主体,既考虑知识接受者的需要也兼顾知识接受者的不同接受能力,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变单向式教学为双向式教学。

 

(1)前教学阶段的参与——学生参与教学计划的制定

让学生参与教学目的、教学形式、教学手段及与之配套的教学内容的讨论,由师生双向选择确定不同风格和不同侧重点课堂,如有的课堂以理论教学为主,授课内容博大精深;有的课堂以实践能力的培养为主,授课内容具体生动。

 

(2)教学阶段进行中的参与——在教师指导下,让学生参与教学过程

首先,由名师指导、框定参考书籍,使学生通过较大数量的高品质阅读,储备必要的背景知识并尽可能提升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

 

    其次,引导学生直面学科理论与实践的前沿问题(如Trips协议在中国的实施),激发学生探索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潜能,使学习内容兼具开放性与综合性。具体办法是组织学生围绕既定专题,查阅文献、综合分析、集体讨论,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此过程不仅注重对学生进行系统知识的传输,而且也关注学生对于学科问题的体验、探究和反思,由此,使学生澄清对于某些概念和原理的模糊认识,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并在探究和反思中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运用课程原理独立思考、判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后教学阶段的参与——学生反馈学习效果

  让学生反馈学习心得,帮助老师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教案。

 

(二)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教学法

在知识产权的教学中,我们运用建构主义的教育理论围绕师生互动的教育结构、教学并重的教育理念进行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教学设计。

 

(1)建构一种新型的教学环境:我们于2002年创建了知识产权网站,利用该网站我们将信息技术(网络、软件、多媒体)融入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过程中,教师们制作了内容与形式精美的电子版教案、编制了最具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例音像资料,并及时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参考文献、理论与实践动态发布到知识产权网上,以此营造一种支持自主探索、多重交互、情景创设、合作学习、资源共享的教学环境。

 

(2)引导师生改变教与学的方式,形成新的教学结构:借助网络平台,教师与学生充分互动,教师将盲目的课堂灌输转变为有针对性的因材施教;而学生的学习方式也由被动的接受知识转变为对于知识的“自主、探索、合作”式摄取。

 

(三)汉语、英语双语教学法

知识产权学科的国际性与现代性使得英语语言能力成为知识产权高级人才的必备素质,因此,双语教学在研究生阶段的知识产权法学教学中成为必要。为此,鉴于学生的素质以及培养双语人才的客观规律,我们根据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选拔了部分知识产权方向的研究生组织了双语教学课堂,由回国博士马琳教授执教。

 

(1)组织课堂:为了获取良好的教学效果,我们将双语课堂的规模严格控制在20人左右,这样,一方面确保了该课堂的学生具有相应的接受能力,另一方面也为学生争取了最优的教学资源,同时,规模适中的课堂也增添了教师的教学信心,从而为教与学的良性互动提供了前提条件。

 

(2)选择教材:双语课堂的教材必须是原版教材,为此,我们选择了极富盛名的Sweet & Maxwell公司出版的由著名知识产权权威William Cornish撰写的 。该教材在欧美颇具影响力,我们现在使用的其第五版。

 

(3)教学方式:以英语教学为主,辅以汉语讲解。在英语为主、汉语为辅的课堂上,学生将在专业的英语语境中了解知识产权学科的基础理论,从而实质性地掌握知识产权专业英语。除此之外,培养学生的专业英语阅读能力也被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实践证明这种教学方式效果很好。

 

(三)诊所式教学法

知识产权法学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因此,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十分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诊所式教学法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最佳途径。

诊所式教学法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中的具体应用表现为以学生为主体,以知识产权法学教学为目的,采用案例讨论、角色模拟、单独指导、在实践中学习等方式,在会见、咨询、事实调查、谈判、调解、法律文书写作、诉讼技巧等诸多方面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如针对公共艺术保护不力的现状,我们开展了如下的诊所式教学:

 

(1)组织模拟法庭“审理”湖北省晴川饭店“赤壁之战”壁画被毁一案,让学生分别承担法官、律师、原告、被告等角色,体验整个知识产权诉讼过程。

 

(2)组织学生调查2005年初由人大代表提交给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拆迁武汉市龟山全景画馆的议案”的提出与审议全过程,了解社会各阶层的知识产权保护意思,以及这种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对于中国知识产权事业与文化事业的影响。

通过诊所式教学,学生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使命感提高了,法律人的角色意识增强了,实践能力无疑也获得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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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学条件

 

(一)教材使用与建设

1、教材不断更新

自1986年由吴汉东教授主编的第一部教材问世以后,我校已主编普通高校法学本科教材、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和党校、法官培训、研究生以及公共课等六个层次的知识产权法学教材10余部,平均两年更新一次,并注意及时吸收知识产权法学发展的最新理论与方法,不断完善教材内容与体系。目前,我校正在使用的是2004年1月出版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知识产权法》。

 

2、出版的教材获得好评

我校主编的教材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赞誉。先后获得司法部优秀教材奖和湖北省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其中包括 “高等教育法学教材”、“司法部法学主干课程统编教材”、“‘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自学考试教材”、“‘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21世纪法学研究生参考书系列”、“21世纪法学创新系列教材”、“21世纪高等教育法学教材”等;并被多所高校选为课程指定教材。

 

3、 主编出版的知识产权法学教材

教材名称

主编

出版日期

出版单位

知识产权法概论

吴汉东、闵锋

1987年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工业产权的理论与实践

吴汉东编著

1989年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知识产权法

吴汉东主编

1991年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知识产权法新论

吴汉东主编

1995年

湖北人民出版社

知识产权法

吴汉东主编

1998年

北京大学出版社

知识产权法学

吴汉东主编

2000年

北京大学出版社

知识产权法

吴汉东主编

2002年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知识产权法

吴汉东主编

2004年

法律出版社

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

吴汉东等

2005年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知识产权法学

曹新明主编

2003年

人民法院出版社

知识产权法学

曹新明主编

2003年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简明知识产权法教程

朱雪忠主编

1995年

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

 

(二)与教材配套的扩充性资料

为配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学,吴汉东、曹新明、胡开忠等编写了《知识产权自学指导与题解》(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知识产权同步练习册》(曹新明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和《知识产权辅导书》(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等三本配套辅导书籍。

 

 (三)网络教学环境

为了培养面向21世纪的创造型人才,知识产权法学科充分利用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和中国私法网的资源,利用学校校园网网络资源开展教学,打造网络互动教育模式。我校知识产权法学课程依托自己的两个网站: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www.iprcn.com) 和中国私法网(www.privatelaw.com.cn),为学生利用网络自主学习提供平台,通过在网站发布教学科研信息,利用现代教学手段支持教师备课、讲课,学生可以随时上网学习和查询。目前网站建设已具有以下特点:

 

(1)知名度日益提高。知识产权研究网和中国私法网在高校、学术界、网络、校园和社会上已有一定的知名度。其中知识产权研究网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网站。

 

(2)管理人员素质高。中国私法网和知识产权研究网网站的全部管理维护人员均来自法学院和知识产权中心,且全部拥有硕士或者博士学位(包括硕、博在读研究生)。知识产权研究网和中国私法网的成员能够较好地进行网络内容的编辑和网站维护。

 

(3)信息资源具有优势。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和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能够利用法学院和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信息优势和学术力量(包括师资力量和资料信息)。加强与学校各级行政部门的联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够利用中国私法网和知识产权研究网在中国网络学术媒体中排名前十名的优势,利用其他网站(包括学术网站和商业网站)的联系以及和学者的联系服务网站建设。

(4)教学平台搭建。这个平台内容包括:课程内容、课程案例、课程习题、课程课件、音像教材、参考书籍、参考网站。我们的网络教学系统目前主要面向校园网上的用户,因此采用的技术主要基于高速局域网,网络协议采用TCP/IP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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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学成果

 

    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成果主要涉及《知识产权法学》课程的教材建设、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更新。

 

(一)课程内容和教材的更新

 

    我校于1986在本科生中开设《知识产权法》课程,是全国高校率先开设知识产权法学课程的学校之一,并于1987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全国第一本专用教材《知识产权法》,向全国高校发行,填补了我国在知识产权教材上的空缺,该教材后来获湖北省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近年来本课程负责人吴汉东教授先后主编了 “高等教育法学教材”、“司法部法学主干课程统编教材”、“‘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自学考试教材”、“‘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21世纪法学研究生参考书系列”等知识产权本科生和研究生统编教材。目前我校正在使用的是吴汉东教授主编的由法律出版社2004年年出版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知识产权法》。上述教材面世以来,得到全国诸多高校的广泛关注,目前多数高校在教学中采用了吴汉东教授主编的上述教材。其中,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已出版到第三版,吸取了学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平均每两年更新一次。

在教学内容上,该学科点不断吸收国内外最新的研究成果,及时将立法动态与学界的成果补充修订到教材之中,并讲授给学生。例如,近年来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频频修订,网络技术的发展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走向都给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带来了不少新的问题。为此,该学科点及时根据法律的变化及学界动态对教材进行了修订并在教学中予以反映。

 

(二)教学形式与手段的改革

 

    为了适应现代化教学的发展,我们对现有的教学手段作了改进,由原来的粉笔加黑板的教学方式,逐步发展到多媒体教学、双语教学、案例教学、网络教学等。

主要的教学资源有:

知识产权研究网(网址:http://www.iprcn.com

中国私法网(网址:http://www.privatelaw.com.cn)

电子教案(网址:http://www.znufe.edu.cn)

案例库(网址:http://www.znufe.edu.cn

 

(三)学生培养方式的更新

 

    知识产权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我们在教学方面既注重培养学生的理论水平,也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采取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研究能力相结合的方式。长期以来,采取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科研指导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关注知识产权制度的实践问题,关注理论前沿,提高本科生动手、动脑的实践能力。已在湖北、广东、海南等省建立了学生实习基地;自1985年设立“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以来,该学科本科生共有数十人次获奖,获奖等级与数量在湖北高校各学科中居于前列。

 

(四)教学研究的革新

 

    近年来,该课程的教师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方面的改革,并产生了一系列教学研究成果,并承担了大量的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改革课题。

 

1.教改论文:

 

    司法统一考试与法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载《中国法制比较研究论文集》,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2002年版

试论法律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关系,《法学家》,2003年第6期

实施创新教育,培育创新人才,《法学家》2004年第4期

论知识产权人才的知识结构与培养,《高等教育研究》1994年第6期

理工科院校重视知识产权教育的原因初探,《高等工程教育研究》1998年第3期

硕士生论文撰写中与著作权有关的若干学风问题浅析,《学位与研究生教育》1999年11月

《美国、日本的知识产权教育及其对中国的启示》,2005年5月,中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第12届学术年会

 

2.教改课题;

《知识产权法》课程体系研究,学校,1989年,科研经费0.5万元

《知识产权法》课程建设研究,学校,2000年10月,科研经费0.5万元

“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著作权控制”,学校教改项目,2003年10月,科研经费1.5万元

《知识产权》,学校公共课程建设项目,2004年12月,科研经费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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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学效果及评价

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和努力,我们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1.当前,我校主编的《知识产权法》已被许多院校列为必读教材,特别是教育部所属院校及以前司法部所属院校多采用了我们所编的教材。

2. 在教师的教育、指导和学生的努力下,学生一般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独立研究问题的能力,不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就已经发表了数篇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取得了突出研究成果。

3、我们建立并坚持了每学期由学生对任课教师讲课效果进行评价的制度,评价项目包括授课态度、讲授内容、讲述的条理性和逻辑性、教学手段、教学方法、课堂驾驭能力、批改作业等,满分为100分。在近3年各学期的教学评价中,知识产权法学任课教师平均得分均达到90分以上,不少教师的课堂教学得分在95分以上。有的主讲教师先后获得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奖”、 “三育人奖”、湖北省教育系“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优秀主讲教师”等称号。

4.多年来,知识产权学界的同行专家对于该课程的质量都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教授讲授知识准确、内容充实、逻辑严密、方法先进。

(1)校内同事举证评价

 

姓 名

职  称

内   容

评  价

 

 

范中信

 

 

 

教授

 

 

对于知识产权法学课程发展的评价

 

知识产权法学课程的教学起步较早,成果明显。目前已形成了以著名学者吴汉东教授为代表的学术和教学梯队。课程负责人在全国高校中较早主编了知识产权法教材,目前主编了一系列的本科教材和研究生教材,为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该课程的教学人员通过辛勤的努力,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并为兄弟院校所借鉴。

 

陈小君

 

教授

 

关于知识产权法学课程建设的评价

该校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过20多年的建设已形成了以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为主体的多层次知识产权法学教学体系,在知识产权法学课程的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教学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国内也具有很高的学术地位,在教学改革上非常注意创新并引进新的教学手段,从而大大提高了教学的水平。

 

齐文远

 

教授

 

关于知识产权法学课程的评价

 

该学科点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在全国高校中较早开设了知识产权法学课程,其学科带头人吴汉东教授具有很高的理论水平,在其编写的教材中率先创造性地构建了一个知识产权法体系,特别是有关知识产权总论的研究至今在全国都处于领先地位。最近,吴汉东教授又将其最新研究成果“无形财产权理论”应用于教学,从而大大提高了知识产权的教学和研究水平。除此以外,该学科点还涌现了曹新明教授、朱雪忠教授等一批理论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中青年学者,从而形成了一个高素质的优秀的教学队伍。

 

(2)校外专家评价及有关声誉的说明

 

姓 名

单   位

内   容

评  价

 

郑胜利

教 授

 

北京大学

 

知识产权法学课程

该学科点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方面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师资队伍强,教学人员多为教授、副教授,大多具有博士学位,理论水平高;二是讲课认真,教学水平高。教师在教学中兢兢业业,认真备课讲课,学生反映好;三是教学方法手段多样化,教学中不仅使用了多媒体教学,还使用了双语教学、网络教学等新的教学方法,提高了教学的质量;四是教师的理论功底强,研究水平高。该学科的教师发表了大量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论文并将其内容在教学中讲述,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水平。

 

王利明

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

 

知识产权法学课程建设评价

该课程在教学上依托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该基地是全国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培养基地、学术研究基地、资料文献基地、对外交流基地,具有很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已发表了大量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论文、专著,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因此,该学科点在教学上起步高,师资队伍强,教学水平高,培养的人才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好,为我国培养了一批宝贵的知识产权人才。

 

张 今

教 授

 

中国政法大学

 

教材质量

该校所使用的由吴汉东教授主编的知识产权法教材具有以下几个优点:一是内容全面,包括了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商标权制度、著作权制度、专利权制度、其他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等;二是体系结构合理,既有总论,又有分论,构成有机联系的整体;三是涵盖了最新的法律修订内容,有关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的修订内容及TRIPS协议的相关内容都在书中有所反映;四是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该书所阐述的理论成果代表了国内一流的研究成果,体现了作者深厚的学术功底。总之,该书是一本适合本科生使用的优秀教材,在国内教材中处于领先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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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课程优势与特色 

 

(一)课程优势

 

    我校知识产权法的课程教学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在国内同行中处于先进行列,在某些方面居于领先地位,体现出特有的优势:

 

1、是全国最早开设知识产权法学课程的院校之一。我校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为本科生开设了知识产权法学课程,并率先使用校内自编教材,不久又招收了知识产权方面的硕士研究生。

 

2、课程教学依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该课程的教学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承担。该基地是全国唯一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成员有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的知识产权法学专家,是全国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和研究方面的人才培养基地、学术交流基地、情报资料基地和研究咨询基地,教学和研究队伍实力雄厚,教学资料充足,科研成果丰富,能够为学生提供最新的知识。

 

3.科研力量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该学科点的教师承担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科技部软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30多项,出版了《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西方诸国著作权制度研究》、《中国知识产权法典化研究》等学术著作3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文章400余篇,许多优秀成果都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获得了全国首届优秀博士论文奖、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奖励20余项。

 

4、主编出版了含本科教材、自考教材、研究生教材、教学案例集、教学习题集等在内的一整套教学资料。其中本科教材、自考教材均为全国统编教材,目前被全国多数高校所采用,多次修订再版。吴汉东教授1987年主编的《知识产权法》教材是全国最早的知识产权法专业教材,2005年主编的研究生教材是全国目前唯一的研究生教材。

 

5、为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提高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水平,2005年4月我校成立了中南地区第一个“知识产权学院”。

(二)课程特色


我校的知识产权法学课程具有以下基本特色:
 

1、依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我校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于2004年被批准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我校的知识产权法学课程的全体教师都是该基地的专兼职研究员,他们的研究基本上处于本学科的前沿,使本课程的课堂教学能够紧跟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方向,为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学生提供充分的条件。
另一方面,依托国家级基地,有利于引进国内外一流的专家学者来为学生讲学、授课,使学生能够开阔视野,了解最新的理论动态,同时也便于学生与权威学者零距离接触,有利于学生的成长。
 

2、融多学科于一体,使本课程的教学富于交叉性
知识产权法学是市场经济与科学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我们深知,要搞好本课程的教学,仅有法学知识是不够的,因此,在本课程的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我们非常重视教师的学缘结构和知识结构,经过10多年的建设,本课程已形成了融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政治学、哲学和法学于一炉的交叉性特色。
 

3、依托自己的教材、教学基地,突显本课程的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性
我校知识产权法学教研室自始便注重教材建设,教学基地建设,此后又将国外的法律诊所教育方法引入,使本课程的理论与实践达到了完美的统一。
 

    我校知识产权法学教研室早在1984年便开设了知识产权法学课程,1986年由吴汉东教授等自编《知识产权法》教材,并于1987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为全国第一部以“知识产权法”命名的教材,此后近20年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每两年对教材作一次全面修改,使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理论研究成果成为教学内容,本课程使用的教材全部是我们的自编教材,而且被教育部、司法部等部门认定为全国统编教材。
 

    另一方面,为了使学生能够将其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我们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合作,建立了固定的教学实践基地,让学生能够参加到具体的实践活动,提高其动手能力。
 

    除了上述三个特色之外,本课程还具有国际性特色,深受学生的喜欢。我们的知识产权课程向全校学校开放,并且根据不同的对象而选择讲授内容。例如,对法学本科生,以讲授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为主,对非法学本科生,以讲授知识产权的创造、实施管理等为主,对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则以知识产权前沿问题和知识产权战略为主,因此,知识产权课程被评为了学校的精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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